没签劳动合同谁吃亏 ,一定是员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25 15:31:01 编辑: 白话普法
前几天在知乎上收到一位网友的留言:用工单位给自己缴纳社保,发放工资,但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违法吗?
答案:违法。
生活中用工单位往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风险。但从未考虑过这样做带来的风险。不签劳动合同,对用工单位和员工来说,到底谁吃亏呢?
1.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务合同就不是劳动关系了吗?
前面的文章里我们就介绍了劳动关系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名称确定,而是根据员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形成管理关系,是否长期发放工资,是否存在人身依附关系等来判断。即,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有什么补偿吗?
如果用工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支付11个月。
3.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工单位吗?
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不仅不需要提前30天,而且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6、未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年就将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